辦理工程設計資質對業績有哪些要求?
第一,辦理工程設計資質對個人業績的要求。
申請工程設計資質需要滿足的個人業績要求主要是技術負責人的業績。
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個人業績是指,作為所申請行業某一個大型項目的工程設計的項目技術總負責人(設總)所完成的項目業績;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的個人業績是指,作為所申請行業某個大、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中某個專業的技術負責人所完成的業績。
第二,辦理工程設計資質對企業業績的要求。
(1)申請乙級、丙級工程設計資質的,不考核企業的業績;
(2)申請乙級升甲級資質的,企業業績應為其取得相應乙級資質后所完成的中型項目的業績,其數量以甲級資質標準中中型項目考核指標為準;
(3)除綜合資質外,只設甲級資質的,企業申請該資質時不考核企業業績;
(4)以工程總承包業績為企業業績申請設計資質的,企業的有效業績為工程總承包業績中的工程設計業績;
(5)申請專項資質的,企業業績應是獨立簽定專項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行業配套工程中符合專項工程設計規模標準,但未獨立簽定專項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不作為申請專項資質時的有效專項工程設計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