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27 13:36:06 更新日期:2024-09-07 17:52:30 瀏覽次數:526次
民法典中關于遺產繼承的規定: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適當的遺產。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稅法中關于遺產繼承的規定:
增值稅:
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不征收增值稅;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以上情況不征收增值稅。
契稅:
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收契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
個人所得稅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案例:
張三與妻子育有一子張明,但張明由于先天殘疾不具備贍養父母的能力,張三的鄰居李亮就一直贍養張三夫妻。
張三夫妻名下有兩套房產,二人去世后,留下遺囑,一套房子由兒子張明繼承,一套房子由鄰居李亮繼承。
張明為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時,不對其征收增值稅、契稅和個人所得稅。鄰居李亮為其贍養人而非法定繼承人,當他按照張三遺囑繼承房屋時,不對其征收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對其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