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6-09 19:18:07
我公司是一家從事出租車業務的運輸公司,可以享受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最近,有客戶要求我們開具帶稅率和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按照客戶要求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嗎?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暫按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
由于旅客運輸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抵扣功能,因此,你公司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按照第11號公告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在向客戶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