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6-17 17:47:50
對于一些大型企業來說,除了總公司之外,還會設置辦事處或分公司,那么辦事處和分公司的區別是什么?
辦事處和分公司的區別
1、概念不同
辦事處是經營許可證經營地址以外的地區,經營項目和經營場所并不做固定要求。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分公司是客戶已經在中國大陸地區設立了有限責任公司,在其他經營活動地區設置的分支機構,不需要申請領營業執照。分公司屬于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2、交稅方式不同
從企業所得稅看,辦事處由于不能從事經營活動,沒有業務收入,不存在利潤,也就沒有應納稅所得額,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分公司而言,企業所得稅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也可以匯總后由總公司集中繳納。
對于由總公司匯總繳納的,由總公司所在地國稅局開具企業所得稅已在總機構匯總繳納的證明,分公司憑此證明到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
3、經營能力
根據工商法規要求,有經營行為的分支機構必須采取分公司形式,無經營行為可以設立辦事處。在工商登記方面,辦事處和分公司都屬于公司分支機構,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從分支機構職能上看,辦事處只能做銷售協調,不能經營。分公司能與客戶簽合同,開發票,全面展開業務,這是兩種分支機構最重要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