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5:21:40
不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究竟設立分公司還是辦事處?
再延伸一下來講,如果是不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的特殊機構比如異地設立的辦事處,是否可以不辦理工商登記?這個問題實務中依然爭議很大,市場監管總局最新的答復是:根據《公司法》、《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從事經營活動,應當成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辦事處無需辦理營業執照。
這個答復的意思很明白,如果你是從事經營活動,必須設立分公司,至于是否獨立核算,市場監管總局并不關心。但設立了分公司就必須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管理接踵而來。但如果企業認為外派機構并不從事經營活動,就可以不辦理分公司,而是自行設立辦事處即可,辦事處人員、費用均回到總部核算即可,那么自然也就不涉及稅務登記和稅款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