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7-30 20:27:35
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的費用,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押金應予以退還;如果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當事人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押金一般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企業退還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企業收到的押金確認不進行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