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30 14:32:23
洛陽公積金離職怎么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可提取。
辦理渠道:
A. 城市區的,在洛陽市民之家(5樓A區和B區)辦理。
B. 縣(市)吉利區的,由所在管理部辦理。
C. 登錄洛陽公積金個人辦理。
申報材料:
A.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B. 提取申請人本市的中、建、工、農、交、郵儲、洛陽和中原銀行任一委托銀行的儲蓄卡(Ⅰ類賬戶)。
注:注冊個人自助辦理,無需提供以上要件。
提取額度:無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全部余額。公積金貸款未結清且公積金賬戶余額1千元以上的,須先做千元以上的提前還款業務,剩余金額辦理銷戶提取。
辦理說明:
A.提取前單位應先封存職工個人賬戶,并注明封存原因為“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辦理銷戶提取后,在原單位賬戶下重新開設個人公積金賬戶的,須在銷戶一年后辦理。
B.職工在異地重新就業的,并在新工作地公積金中心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可在新工作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C.必須由提取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到中心窗口辦理,提取申請人不能到現場辦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公證書或委托書(注明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事宜,委托書需由提取申請人單位加章,見附件)及委托人、提取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及相關提取憑證;凡委托他人辦理所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擔。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