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0-20 19:47:33
使用“應付賬款”核算“預付賬款”的賬務處理:
預付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貨物后: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案例分享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乙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購材料5000千克,每千克單價10元,所需支付的款項總額50000元。按照合同規定向乙公司預付貨款的50%,驗收貨物后補付其余款項。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預付50%的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乙公司 25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
(2)收到乙公司發來的5000千克材料,驗收無誤,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的貨款為5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8000元,以銀行存款補付所欠貨款33000元。甲公司應編制如下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
貸:預付賬款—乙公司 58000
借:預付賬款—乙公司 33000
貸:銀行存款 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