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2-08 14:51:13
企業所得稅確認的條件如下: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其中,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稅稅率為20%,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