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會計上的預計負債與稅法上的預計負債發生差額時應當怎么辦?
因計提預計負債而確認的損失,與按照稅法規定于實際發生時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部分的差異,應作為可抵減的時間性差異。如果已計提的預計負債在下一會計期間實際發生損失的,按照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規定,應將實際發生的損失沖減已計提的預計負債,預計負債不足沖減的部分或已計提預計負債大于實際發生損失的部分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已計提的預計負債在下一會計期間因原引發損失的各種因素消除而轉回,按照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規定計入轉回當期損益。
例:2020年10月20日,甲公司涉及一起訴訟案。202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做出判決。根據公司法律顧問的職業判斷,公司敗訴的可能性為60%.如果敗訴,企業需要賠償30萬元。假定公司2020年收入總計200萬元,費用總計100萬元(不包括預計負債涉及的費用,無其他調整事項),所得稅稅率為30%.甲企業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做會計處理:借:營業外支出30萬元;貸:預計負債30萬元。2020年末計算應納所得稅,會計處理為:借:所得稅21萬元,遞延稅款9萬元;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0萬元。2020年末甲企業凈利潤=200-100-30-21=49(萬元)。
2021年4月3日,如果法院判決甲公司敗訴,需支付30萬元賠款。假定甲公司2021年度收入、費用等情況和2020年度相同。甲企業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做會計處理:借:預計負債30萬元;貸:銀行存款30萬元。2021年末計算應納所得稅,會計處理為:借:所得稅30萬元;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21萬元,遞延稅款9萬元。2021年末甲企業凈利潤=200-100-30=70(萬元)。
2021年4月3日,如果法院判決甲公司勝訴,企業不需支付賠款。假定甲公司2021年度收入、費用等情況和2020年度相同。甲企業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做會計處理:借:預計負債30萬元;貸:營業外收入30萬元。2021年期末計算應納所得稅,會計處理為:借:所得稅39萬元;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0萬元,遞延稅款9萬元。2021年末甲企業凈利潤=200-100+30-39=91(萬元)。